沈阳一制造车祸袭警的杀人逃犯被判死刑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9-04 分类:刑事辩护
沈阳一个用镰刀砍死同村村民,又在押解车里猖狂袭警致一名警察牺牲的凶犯,尽管在法院庭审时推翻自己的供词,但在正义和法律面前还是受到应有惩罚。6月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杀人逃犯高国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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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一个用镰刀砍死同村村民,又在押解车里猖狂袭警致一名警察牺牲的凶犯,尽管在法院庭审时推翻自己的供词,但在正义和法律面前还是受到应有惩罚。6月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杀人逃犯高国泽死刑。
  
  2003年8月4日,家住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镇前康村的高国泽与邻居张宝勇因琐事发生争执,高国泽用镰刀将张宝勇砍死,后逃窜到绥中县的渔船上藏匿。今年2月27日凌晨2时,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刑警专案三队朱明军等四位刑警将高国泽抓获归案。押解途中,当汽车行驶到京沈高速公路588公里处时,高国泽猛地蹿起来,疯狂地向正在驾车的朱明军撞去,并用戴着手铐的手拼命地向方向盘抓去,致使押解车偏离方向,撞向高速公路右侧护栏。朱明军光荣牺牲,另三名刑警均不同程度受伤。
  
  6月3日的庭审,当公诉人询问车祸是如何发生的时?高国泽低声说道:“当时我在车里睡着了,迷迷糊糊的什么都不知道。我没抢方向盘,没有撞司机,车撞到护栏上我才醒。”公诉人反问高国泽为何推翻其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供词,高国泽回答:“我记不清在公安提审时的供诉了,我上学学的那点字儿都就饭吃了。我现在不识字,不知道笔录上写的是什么……”
  
  在最后陈述时,高国泽对被害人张宝勇妻子提出的5.6万元附带民事责任赔偿,表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他还提出向检察机关举报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所犯杀人、抢劫和私藏******3起犯罪事实,恳请法庭对他宽大处理。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高国泽所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高国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同时赔偿被害人张宝勇的家属5.6万元的经济损失。高国泽当庭表示“不上诉”。